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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来源: 日期:2017/2/6 7:45:43 人气:6 
设立商业银行,除了考虑本条规定的五项条件之外,还要符合其他商业银行审慎经营所必须考虑的条件

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5日浏览:13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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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地区,虽然大多数经济不发达,但是农民也是需要办理贷款、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在农村也是有市场的如果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取得许可那么,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农村商业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服务于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股份制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辖内设立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分支机构(即不能在辖区外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条是对商业银行设立条件的规定 本条对原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作了修改:1.第三项原规定是:“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文字修改,与本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提法一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了“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本条第二款原规定是:“中国人民银行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银行业竞争的状况”,修改为:“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按照世贸规则的要求,审批设立商业银行,不应当附加经济发展状况等限制性条件,因此作了修改

农村商业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服务于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股份制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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