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县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4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宣示,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动依法治国在美丽乡村开花结果。
一是围绕中心,积极作为,做优社会效益。在招商引资、秸秆禁烧、平安法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主动作为,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中积极作为,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做优社会效益。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做大经济效益。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准,以优质服务巩固合作伙伴,抢抓依法治国先机,积极投身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做大经济效益。
三是诚信执业,坚守底线,做实政治效益。规范委托代理协议,切实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搞恶意竞争,不以律师名义执业,不私自收案、收费,不作虚假承诺,不怂恿当事人走极端,不与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忠诚宪法法律,恪守执业道德,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实政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