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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教授为“浙江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研修班”学员授课

 来源: 日期:2012/10/16 17:00:04 人气:5 

——来自书画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声音


  1月31日9点多,北京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在灰蒙蒙污浊的空气中,冰冷的雪花洋洋洒洒地飘在路面上,让每个走在路上的行人备感湿滑。然而,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已是白发苍苍的杜大恺、马振声、谢云等书画界重量级人物却赶到新闻出版总署二楼西侧会议室,参加由国家版权局与中国文联联合举办的去伪存真——书画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纷至沓来的还有赵长青、范迪安、王亚民、范存刚、张平等来自艺术界相关协会、美术馆、艺术品交易中心、法学院的六十余位代表。《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与会专家发出了一致声音:呼吁对书画作品加强版权保护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以追逐利益为目的的书画造假行为,特别是对恶意大量制售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欺骗消费者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树立道德观念,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在书画界倡导合法经营。

  “水”深莫测鱼龙混杂 损害书画作者合法权益

  看过王刚主持的电视节目《天下收藏》,都会对他手持护宝锤狠砸现代仿品的镜头印象深刻;看过成龙主演的贺岁大片《十二生肖》的影迷,可能会对片中男主角深入国际文物贩子的造假工厂,揭露造假者利用高科技扫描技术等多种手段制作、临摹大师真迹的故事情节记忆犹新。

  不错,书画界造假古来有之,而且造假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变化数不胜数,一直被收藏业界评价为“水”深莫测。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字画等艺术品收藏热的不断升温,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这一市场,恶意制售大量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欺骗消费者,一时间,赝品漫天飞。这种侵权盗版行为不仅损害了书画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甚至给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对于书画作品的真伪鉴别,著名的鉴定家徐邦达先生提出了四点,即‘临、摹、仿、造’,我又加上了一个‘印’,就是印制、印刷。”荣宝斋副总经理范存刚在研讨会上如是说。“临”就是临摹;“摹”就是下面有真迹,上面铺上纸。还有就是对于书法的勾嵌,然后填墨;“仿”是比较高级的做法,对于画家的笔墨风格有深刻的了解,此外还研究他的性格、语言等因素,然后根据自己的意思创作,但是不署自己的姓名而署名家的姓名;“造”就是凭空臆造,由于时空距离,当代人对逝去已久画家作品见得少,所以就会凭空臆造本不存在的名家作品;“印”就是依靠高科技印刷技术印刷出来的仿真品,为了求真,仿造者会在印刷品上面加一点颜色,加一点墨,或者加一个收藏章,这样买主会以为是真迹而上当买走。

  “书画作品的作伪作假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而且对已故和在世的艺术家都有很大的伤害。今天的会议我觉得非常有意义。”范存刚感慨道。据他介绍,齐白石一生画了大约有两万多件作品,除去博物馆、美术馆、私人收藏及多少年的流失,其作品在市场上估计也就在4000多件。而现在有很多拍卖会上拍卖齐先生的作品,仅北京大约就有100多家,不计其数的“齐白石作品”在市场上交易流通,数量之巨大,“如果地下有知,齐老爷子也会叫冤。这次版权保护研讨会,我想对老爷子也是个告慰。”

  和启功先生曾经一起共事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书法家赵长青在会上说,启功先生对于仿冒他姓名造假的事无可奈何。当时有人说潘家园某个地方卖他的假字比较多让他去看看。启功先生看了以后他也不说是真的还是假的,说“比我写得好”。这也是启功老爷子为书画市场创造的一句名言,而且流传到现在。大家都觉得启功先生很幽默,其实作为一个大家,启功先生对于造假行为既无奈也毫无办法。到后来的沈鹏先生,他是我们书法学会的名誉主席,他的书法作品也经常被仿造,他不仅烦,也挺气愤,找到协会让我们帮他打官司,我们也曾经为此做过这方面努力,以维护他的权益。但是总是觉得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到处都是,非常棘手,非常难办。所以说,书画界泛滥的造假行为,确实严重地伤害了书法家的合法权益。如何去伪存真是整个书法界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

  提高鉴定资质门槛 加大对售假行为的惩罚力度

  面对书画市场愈演愈烈的造假现象,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当代艺术研究所所长、中国国家画院公共艺术院执行院长杜大恺分析说,现在书法绘画市场伪作品的比例相当高,而且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对艺术品的鉴定产生误导,还会形成社会问题,影响、覆盖到各个层面。全社会出现的收藏热就说明了这一点,其实是一种驱利行为。有的人花大价钱、甚至把养老的积蓄都用上了而从一些所谓的拍卖行买的名人“作品”,最终却被认定为是假的、仿造的,这种事情多了最终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这不仅仅是艺术界的鉴定问题,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作为画家杜大恺介绍说,现在书画流通渠道大致是:拍卖会、画廊、私底下的交易,从整体看交易量巨大。过去做画廊生意的都是由几代人传承、家族式经营,他们的人才培养是经过长时间磨砺的,所以一般著名的画廊都具有较高的鉴定水平和基础。而如今的大部分拍卖行、画廊起步时间很短,其专业鉴定水平有限,甚至并不具备鉴别真伪的能力,所以它们的交易行为往往会助推一些假书画的流通与畅销。鉴于此,我个人呼吁,国家版权局应建议教育部在艺术院校中增加鉴别艺术品真伪的专业门类和学科,以培养书画等艺术作品方面的专业鉴定人才,这对于书画市场上去伪存真具有长远意义。此外,对拍卖、画廊等售假行为也要进行惩戒。现在,拍卖行如果拍出来假书画被人举报了,只是把拍卖品撤下来就没事了,不用承担什么代价。对此,必须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其提供假、伪品,特别是他们明知假、伪的前提下还继续以假当真进行交易的行为予以惩戒。要形成一种法律保障制度,对整个拍卖、画廊行业的经营活动从法律和职业道德层面进行规范和约束。书画界做到去伪存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教育、法律、技术等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表示,由于制售假书画目前已形成地下产业链,其隐蔽性很强,给案件查处带来很大难度,因此,打击制售假书画现象要两措并举:一是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书画作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书画作品的版权保护力度,斩断制售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的利益链,追根溯源,深挖幕后违法犯罪团伙,重点查办一批扰乱书画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二是要研究探讨保护书画作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新模式,让违法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大大增加。

  市场需要良性生态环境 全社会应树立版权意识

  “版权保护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作者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在研讨会上阐明了他的观点。“不能指望通过一两次研讨会就能遏制假书画猖獗现象,必须要建立严厉打击的长效机制,这是书画艺术界热盼的,因为书画作品市场繁荣需要良性的生态环境,假冒现象需要综合治理。”

  范迪安还从美术市场消费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说,随着当今中国普通百姓经济生活的丰富,他们对文化生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表现在对艺术作品需求越来越大,这也导致了艺术市场的空前繁荣,当然,他们对书画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是深恶痛绝的。所以说,书画界的造假行为不仅是对艺术家权益的侵害,更多是对广大书画消费者利益的伤害。因此,对书画作品的版权保护,对书画作品市场的监管,非常重要。他在发言中支招说,对书画市场的打假行动必须依靠长期的综合治理,重拳应集中在书画市场的监管、查处、惩戒等方面。执法部门要下大力气去摸清制假贩假的市场销售链条,运用媒体舆论工具,揭露造假者的黑幕,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这是人民群众希望政府采取的最有力的举措,中国美术馆可以配合举办书画作品真与假对比展览。

  赵长青也就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要在全社会树立版权意识,要把它作为一个工程来长期对待,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舆论的声势——造假,不仅损害书法家权益,而且会伤害到每个消费者。同时,让市场认识到,片面地受利益驱动,只会使造假泛滥。第二,作为书法、美术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会员加大自我维权的意识,积极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第三,也要引导行业从业者加强自律。

  出席研讨会的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也呼应了几位书画作者的观点。她说,现在是一个大众收藏的时代,也是大众文化传播的时代,每位艺术家应该有维权意识。目前国外的艺术家也会面临他们的作品被仿冒的现象,他们采取措施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的经纪人或者是团队来进行技术、司法维权。在我国,依据《著作权法》可寻求多种渠道的保护,如书画作者可以通过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侵权者造假行为来寻求行政保护,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立案来寻求司法保护。当然,我们在需求法治环境外,更应鼓励社会倡导诚信依法经营,临摹他人作品要真实署名。

  杜绝媒体为造假忽悠 正确引导大众理性收藏

  近几年随着收藏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纷纷大肆报道专家鉴宝、书画作品被拍出天价等新闻,让许多并没有收藏基本知识的人也幻想着借“捡漏”发大财。正是部分媒体的渲染与鼓吹,也助长了书画造假者生意的兴隆。

   出席此次研讨会的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就媒体这种忽悠行为进行了抨击。他明确表示,以前收藏在中国是及其小众的行为,而如今几乎成了全民行为,这与媒体连篇累牍地过分报道有关。收藏与鉴定需要丰厚的知识积累,并不适合每个人。但现在有的媒体炒作所谓的“盛世收藏”,字画能保值增值等言论,使收藏成了大众行为,甚至成为民生问题,这种导向并不正确。作为媒体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媒体是什么?导向是根本,真实是生命,文化是前提。媒体不能只顾为拍卖行摇旗呐喊,而不顾作品真伪。我觉得现在媒体更应该做的事——揭露造假者不断更新的造假手段,向收藏者发一些预警信号,提醒他们规避风险与陷阱。

  就此,范存刚在会上也呼吁媒体应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收藏,书画鉴别要以作品本身说话,不能听故事。“我们在经营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情况,有些藏家送来作品进行鉴定,说是由其家属、子女或者是专家提供的,这不能完全相信。另外,不要轻易相信出版物上的所谓作品集,因为即使出的书中有这个作品,但是这也有可能是造假者夹杂进去的,造假者会以此为据将假作品卖给你,这种做法会更让买家容易上当,所以应该擦亮眼睛。”

  ■事件回顾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国家版权局反映,在北京、天津等地有大量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现象,希望版权主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并予以查处。

  为进一步了解制售假书画作品的有关情况,2012年清明节前后,国家版权局联合北京市版权局、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对北京琉璃厂、潘家园古玩城等地区书画市场销售假书画的情况进行了暗访,并走访了一些行内知情人士。通过明察与暗访发现,近年来,随着字画等艺术品收藏的不断升温,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这一市场,恶意制售大量假冒他人署名的书画作品欺骗消费者,销售假书画的情况已经相当普遍并大体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半地下产业链。

  为回应著作权人的诉求,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国家版权局在2012年4月23日主持召开了打击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行为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打击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行为要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在整个社会树立守法诚信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公众的教育与引导,在社会上营造制售假书画违法、买假书画不道德的舆论氛围,让制售假书画行为人人喊打,建立起书画艺术品市场新秩序。

  2012年5月,北京地区有关版权部门对荣宝斋一带制售假书画较为猖獗的地区进行了清查。此外,借去年6月在北京召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契机,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迎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等列为整治的重点领域。在清查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公开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现象得到一些遏制。但是,由于书画造假古来有之,被业界称为“水”深莫测,利润丰厚,使整治书画市场秩序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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