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律师告诉我们,由于房产产权上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适合选购。尤其是以下几种:
第一,集资合建。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在经村民同意之后,在集体的土地上进行建设。这类房屋一般并没有经过国家相关程序,也没有进行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因此如果我们购买这类产物,事实上即使交易成功,整个购买在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第二,联合开发。其指的是企事业单位与开发商进行合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并不能将建设的房屋以商品房进行交易。
金华律师告诉我们,由于房产产权上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适合选购。尤其是以下几种:
第一,集资合建。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在经村民同意之后,在集体的土地上进行建设。这类房屋一般并没有经过国家相关程序,也没有进行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因此如果我们购买这类产物,事实上即使交易成功,整个购买在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第二,联合开发。其指的是企事业单位与开发商进行合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并不能将建设的房屋以商品房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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