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扣人需要与被扣押人是什么关系才能探望
来源:华律网整理发表时间:2016年11月04日浏览:1951 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扭送
如果行为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派出所可以进行盘查、讯问,但是不得侵害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派出所扣人需要与被扣押人是什么关系才能探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派出所扣人需要与被扣押人是什么关系才能探望
派出所如果要扣人的,一般可以扣24小时,在此期间,需要通知家属,是不能进行探望的如果需要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同意,并且需要转拘留所拘留,在此期间,家属或者朋友是可以申请探望的
如果是治安违法的,派出所一般可以扣人24小时,但最多不得超过48小时时间满后,如果派出所未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的,应该立即放人
主要的法律规定有: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派出所如果要扣人的,一般可以扣24小时,在此期间,需要通知家属,是不能进行探望的如果需要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同意,并且需要转拘留所拘留,在此期间,家属或者朋友是可以申请探望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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