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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7/1/5 21:16:41 人气:1 
依据本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唯一撤销原因是胁迫

可以撤销的婚姻包括哪些

来源:张小波律师发表时间:2013年11月21日浏览:20007 次

重婚事实婚姻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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